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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31, 2023 22:44:57 GMT -6
联邦最高法院 (STF) 成员亚历山大·德·莫赖斯 (Alexandre de Moraes) 部长请求对一个重要案件进行审查[1],该案件将界定向无关联雇员收取工会设立的援助捐款是否符合宪法,大会中表达的专业类别的授权。 当然,这个话题是有争议的,以至于由于最近几天媒体上发表的各种文章,读者您提名为《劳动实践》专栏本周的文章,顾问 Jurídica杂志( ConJur ) [2],这就是我们感谢您与我们联系的原因。 主要案例 [3]解决了通过协议、集体公约或规范性判决对非工会专业雇员强制缴纳援助费的(不)合宪性问题。最高法院在审议《普遍反响》主题 935 时,以多数票通过的论点如下:“通过协议、集体公约或规范性判决,强制向雇员缴纳的缴款是违宪的非工会类别”。 事实证明,最高法院在这一问题上发出了改变立场 电报号码数据 的信号,这是一种理解上的逆转。报告员吉尔马·门德斯部长改变了之前的立场,追随了路易斯·罗伯托·巴罗佐部长的投票,现在考虑通过协议或集体大会,向该类别的所有雇员收取福利缴款的制度符合宪法,即使不是加入工会。,只要保证行使反对权。这种意见的突然改变发生在对反对 ARE 1,018,459 [4]裁决的澄清动议的判决中。此前,吉尔马·门德斯部长在 2017 年 2 月 23 日的投票中认为,在此之前上述指控是违宪的。 斯帕卡重要的是要考虑到这一点,直到那一年,最高法院的理解是认为对非工会雇员征收福利缴款是违宪的,因为当时存在的强制性工会缴款的立法规定,具有税收性质,要求所有类别,无论隶属关系如何。 由于非工会工人实际上已经通过众所周知的“工会税”为工会制度缴纳了费用,因此对他们同样有义务缴纳援助费(通过协议、集体公约或规范性判决确定),这被认为是违宪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理上的理解一直倾向于认为向不属于各自工会的工人收取援助费是违宪的。然而,在第 13,467/2017 号法律[5]出台后,工会缴费(因其强制性而被称为“工会税”)成为可选的。 此外,如果工会确实通过第13,467/2017号法律带来的创新获得了更多权力,那么同样可以说,同样比例的工会由于缺乏强制纳税而在谈判中失去了力量。 。 不为任何其他原因,吉尔马·门德斯部长在他的新观点中强调,这是关于征收“工会税”的返还,而是根据工会开创的规范现实,促进工会融资体系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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